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大公online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争议解决办法,依据《香港大公文化大公online一般规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大公online交易及争议处理规范,是买家和卖家不可撤销地授权大公online基于自己的判断,作为独立第三方,对买卖双方交易行为及争议处理作出的基本标准与程序。
第三条 大公online将基于普通人的判断,根据《香港大公文化大公online一般规则》和本规范的规定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出处理。大公online并非司法机关,对争议的处理能力有限,不保证争议处理结果符合买家和(或)卖家的期望,也不对依据本规范做出的争议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处理争议期间,大公online向买卖双方发送的与争议处理相关的提示或通知,构成本规范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五条 大公online有权随时变更本规范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买家和(或)卖家不同意相关变更的,可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第二章 争议处理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争议处理系指交易完成前买卖双方提起交易保障要求,大公online根据相关要求作出的基本标准与程序。
第二节 交易标的规范
第七条 卖家交付给买家的艺术品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及艺术品描述,不得出售假冒艺术品。
第八条 卖家应当对其所售艺术品进行如实描述,即应当在艺术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等渠道中,对艺术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第九条 卖家应当对其所售艺术品的品质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其交付给买家的艺术品符合艺术品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作者、来历、日期、年代、尺寸、材料、出处、保存等。
第三节 交易行为规范
第十条 买卖双方应当进行真实交易,不得进行以提高信誉度为目的的虚假交易。
第十一条 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前对艺术品情况、交易过程等进行详细、清晰、明确的约定。
第十二条 无需卖家确认运费的,自买家下单之日起一日内,买家未确认付款的,该交易关闭。
第十三条 需要卖家确认运费的,自买家下单之日起一日内卖家未确认运费的;或自卖家确认运费之日起三日内买家未确认付款的,该笔交易关闭。
第十四条 发货规范
(一)卖家应当在买家确认付款后的七日内或与买家约定的时间内发货,卖家未在七日内发货的,交易款项将退还给买家。
(二)买卖双方应协商并明确艺术品的配送方式及运费承担方式,除买家自行提取艺术品外,卖家应当负责将艺术品送达到交易订单中约定的买家收货地址。卖家违反前述规定的,买家有权拒绝签收艺术品。
第十五条 签收规范
(一)买家应当在订单中向卖家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买家需要变更订单中的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的,应当征得卖家的明确同意。因买家填写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不准确,或者未经卖家同意要求变更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卖家发货后无法送达的,运费由买家承担。
买家只填写了收货地址,但没有填写收货人或填写的收货人信息不特定,艺术品在收货地址被签收的,该签收视为买家本人签收。
(二)买家在提供收货人信息时,可以选择本人或者他人作为收货人。买家选择他人作为收货人的,该收货人违反本节约定义务的,由买家承担相应责任。
(三)卖家按照约定发货后,收货人有收货的义务。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艺术品的,运费由买家承担;收货人拒绝签收艺术品后,卖家应当及时联系承运人取回艺术品。因卖家怠于取回艺术品所产生的额外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由卖家承担。
(四)收货人可以本人签收艺术品或委托他人代为签收艺术品,被委托人的签收视为收货人本人签收。
(五)收货人签收艺术品时,应当对艺术品进行验收。收货人签收艺术品时发现表面不一致的情形,有权拒绝签收艺术品。对于需要先签收再打开包装查看的艺术品,收货人应当要求承运人当场监督并打开包装查看,如发现表面不一致,应当在签收单(收货人联和承运人联)上备注详细情况并让承运人签字确认或者直接退回艺术品。
(六)收货人签收艺术品后,艺术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家转移给买家。
(七)买家收货后应及时“确认收货”。卖家发货之日起十五日内,若买家未点击“确认收货”,将自动确认收货。
(八)买家如有需要可延长确认收货时间,自卖家发货之日起算第七日可申请延长收货时间。申请后,收货时间将延长七日。
第十六条 退款规范
(一)买家自付款之时起即可申请退款,卖家应在买家提出退款申请后十五日内对该退款申请进行相应的处理。若卖家自买家提出退款申请之时起十五内未做任何处理的,相应款项将自动退还给买家。
(二)买家提出的退款申请在卖家处理或自动退款前均可撤销,该申请的撤销不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买家提出的退款申请需经卖家确认同意后方为退款成功,同时相应款项将自动退还给买家。
第十七条 退货规范
(一)买家在收到艺术品以后至“确认收货”后七日内均可提出退货申请,定制艺术品、卖家声明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艺术品或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买家应在提出退货申请后七日内填写物流信息。买家提出的退货申请在卖家处理或自动退款前均可撤销,该申请的撤销不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卖家应当按照与买家的约定提供退货地址。卖家逾期未提供退货地址的,以其填写的“默认退货地址”作为退货地址。卖家提供的退货地址错误导致买家退回艺术品后无法送达的,卖家承担因此产生的运费。因此导致艺术品毁损、灭失的,损失由卖家自行承担。
(四)买家发货后,卖家有收货的义务,并应在收货后且确认不存在任何争议的情况下同意退款。卖家同意退款后,相应款项将退还给买家。卖家在买家发货后的十五日内未作任何处理的相应款项将自动退还给买家。
(五)因艺术品瑕疵导致退货的,退货途中艺术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家承担;非因艺术品瑕疵导致退货的,退货途中艺术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家承担,艺术品签收后,风险由买家转移给卖家。
第十八条 为保障各方利益,降低风险,在艺术品运输过程中买卖双方可为艺术品购买保险。
第十九条 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可就退款、退货、运输、保险等事宜进行协商、沟通并就以上事宜达成一致。买卖双方应以协商结果为依据通过大公online进行操作完成该交易。
第二十条 若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就退款、退货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大公online介入解决。
第二十一条 买卖双方有权对交易对方进行评价,评价应真实、客观。若交易完成后十五日内未作出评价的,自动给予好评。
第四节 物流规范
第二十二条 买卖双方应当使用有揽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发货。
第二十三条 买卖双方指定了特定承运人的,应当委托该特定承运人运送艺术品。一方违反前款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拒绝签收艺术品。
第二十四条 卖家应当对运费的承担和组成做出清晰、准确的描述。运费由买家承担的,卖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向买家收取运费。
第五节 争议处理标准
第二十五条 卖家虚假交易、骗取他人财物、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艺术品,交易做撤销处理,交易款项退回给买家。
第二十六条 买家申请退款时卖家尚未发货的,卖家应当征得买家同意后再发货。买家不同意发货的,则退款给买家。
第二十七条 买家申请退款后,卖家未经买家同意发货的,卖家应当追回已经发出的艺术品,但买家已经签收并确认收货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卖家违反发货规范,导致买家未收到货、拒绝签收艺术品或者签收后退回艺术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运费由卖家承担。
卖家提供凭证证明买家已收到货,买家未提出其他异议的,将自动确认收货。买家依据签收规范拒绝签收艺术品或者退回艺术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运费由卖家承担。
第二十九条 卖家违反物流规范导致买家未收到货、拒绝签收艺术品或在签收后退回艺术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运费由卖家承担。
第三十条 卖家提供退货地址错误导致退回艺术品后无法送达的,或者买家退货后,卖家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艺术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退货运费由卖家承担。卖家需要取回艺术品的,应当与买家另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三十一条 运费承担
(一)交易中的运费争议,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本规范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二)买卖双方均同意退货,但就运费未进行约定或无法达成一致的,运费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1、因艺术品本身品质存在问题导致退货的,往返运费均由卖家承担。
2、非因艺术品本身品质问题导致退货的,往返运费均由买家承担。
(三)买家退货后,卖家就运费的承担提出明确异议的,可先与买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卖家应先签收艺术品,后提交大公online处理,由大公online根据本规范对运费承担做出处理。
第三十二条 买卖双方约定不清,根据本规范无法确定争议的责任归属的,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发货运费由卖家承担,退货运费由买家承担。因约定不清导致的其他损失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大公online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第三十三条 交易完成后,若买家认为购买的艺术品存在品质问题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大公online将不予处理。
第三章 争议处理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四条 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可就退款、退货等事宜进行协商、沟通并就退款、退货事宜达成一致。若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就退款、退货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大公online介入解决。
第二节 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五条 争议处理过程中,大公online有权要求买家或卖家提供证明证据,且有权单方判断证据的效力。
第三十六条 大公online作为独立第三方,仅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独立判断,双方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三十七条 大公online收集到双方提供的凭证后,将按照本规范对相应争议做出处理;本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大公online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处理。
第三十八条 在争议处理过程中,为保障买卖各方的权益,大公online有权对相关交易采取对应措施。
第三十九条 大公online处理争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公online中止处理相应争议:
(一)买卖双方一致要求自行协商处理争议;
(二)任何一方通知大公online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第四十条 买卖双方达成退款协议或大公online对争议做出处理后,大公online有权按照协议结果或处理结果将交易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买家和(或)卖家。
第三节 其他救济方式
第四十一条 大公online对争议做出处理并支付争议款项后,买家或(和)卖家对大公online的处理有异议的,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处理争议。
第四十二条 争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大公online将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操作相应的交易款项和相关保证金。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大公online对争议做出处理后,不免除买卖双方基于与大公online签署的其他协议、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大公online定期或不定期的官方活动规则,对买卖双方争议处理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活动规则的特殊要求进行处理。